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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同的遭遇(3 / 4)

。”

“会不会还有几个,只是尸体尚未发现?”

“没有,没有。”

“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决定来自首?”

“为什么?因为我有罪,因为我是害死她们的凶手。”

“这就是你自首的唯一原因?”

弗兰岑沉默片刻,慢吞吞地说:“不,我想不是。今天下午,从圣弗朗西斯科回来后,我到水上公园散步,边走边想,越想越觉得自己希望渺茫,迟早你们也会知道凶手是我,只不过是晚一两天的问题。我想逃跑,但又不知怎样逃。我总是凭一时冲动办事,如果我能静下心来仔细思量一番,有许多事我可能永远也不会做。这一次,我也是出于一时疯狂的冲动杀了她们,如果我再仔细考虑一下,可能永远也不会做这种事。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了……”

谢菲尔德与两名检察官交换了一下眼色,说:“弗兰岑,想告诉我们是怎么害死她们的吗?”

“什么?”

“你是怎么害死她们的?”谢菲尔德问道,“用的是什么凶器?”

“木槌,就是女人们在厨房里用来砍牛排的木槌,顶端带锯齿的那种。”

“木槌,就是女人们在厨房里用来砍牛排的木槌,顶端带锯齿的那种。”

审讯间里鸦雀无声。谢菲尔德向左瞥了一眼劳克斯顿,又向右瞥了一眼托拜厄斯,他们都在思考同一个问题:警方并未向新闻媒体详细透露三起谋杀案使用的武器种类,只泛泛地说是一种钝器。对第一名遇害者做的最初实验分析报告,以及对另两名遇害者做出的最初观察报告都表明,她们的伤口都是由一种大致方形的钝器所致,这种钝器还带有尖“齿”,刺到肉里可以留下许多深陷的齿印。弗兰岑刚刚提到的木槌与上述特征恰好吻合。

谢菲尔德问:“弗兰岑先生,你把木槌放到哪儿了?”

“扔了。”

“扔到哪儿?”

“苏萨利多路边的灌木丛里。”

“地点你还记得吗?”

“我想应该记得。”

“稍后可以领我们去吗?”

“我想可以。”

“伊莱恩·邓希儿是你杀害的最后一个人吗?”

“是的。”

“在哪个房间里杀的?”

“卧室。”

“卧室的什么位置?”

“她的梳妆台旁边。”

“你的第一名受害者是谁?”劳克斯顿问道。

“珍妮特·弗兰德斯。”

“你在浴室里把她杀死的,对吗?”

“不对,不对,是在厨房。”

“她身上穿的什么?”

“带花的休闲服。”

“为什么要脱光她的衣服?”

“我没有,也没有必要。”

“格伦夫人是第二个受害者,对吗?”托拜厄斯问道。

“对。”

“你在哪儿害死她的?”

“厨房。”

“她当时正在缝衣服,是吗?”

“不对,她在装罐头,”弗兰岑说,“她在做李子罐头。桌上放着一些瓦罐,还有一箱一箱的李子,炉子上放着三个高压锅……”

此刻,弗兰岑两眼饱含着泪水。他停下来,取下无框眼镜,用左手背擦了擦眼泪,身子好像在轻微晃动。

一直在一旁观察他的谢菲尔德突然有种复杂而奇怪的感觉。他既感到如释重负,又感到无限的悲哀。令他宽慰的是心头的疑团终于被解开——从劳克斯顿和托拜厄斯的眼中可以看出,他俩也一样。毫无疑问,安德鲁·弗兰岑就是害死这三名妇女的凶手。他们接二连三地向他提出了一些具体并“设有陷阱”的问题,而他一一都给出了正确答案,特别是些尚未向新闻媒体透露的,只有真正凶手才能注意到的一些细节,他都能说得一清二楚。这毕竟不是个简单的案子,广播里再也不会说“短棒杀人”,公众再也不会大喊大嚷,新闻界再也不会攻击警察无能,局长或市长再也不会向他们施压。而令他感到悲哀的是,26年的警察生涯,终日与死亡和犯罪打交道,想不到一个貌似正常的人原来是个连杀数人的冷血动物。

这是为什么?谢菲尔德思考着这个重要问题。他为什么要这么做?

他说:“弗兰岑先生,能说出原因吗?为什么害死她们?”

小个子男人抿了抿嘴说:“你知道,我本来活得很快乐。我的生活很有意义,也很有挑战性。我是一个功成名就的人——但她们却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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